:::

文章列表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5-02-25 | 點閱數: 68
轉知[未婚聯誼] 114 年「鹽定一生」環境教育暨未婚聯誼活動,受理報名至 114 年 2 月 27 日,歡迎有興趣同仁把握報名機會。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5-02-24 | 點閱數: 161
轉知關於大陸委員會(以下簡稱陸委會)函請協助宣導現職軍公教人員不得赴陸設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申領陸方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一案。 說明:依據教育部 114 年 2 月 19 日臺教人(二)字第 1144200522A 號函轉陸委會 114 年 2 月 11 日陸法字第 1140400131 號函辦理。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5-02-17 | 點閱數: 82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辦理之 114 年至 117 年「闔家安康-全國公教員工團體保險」,經公開徵選由凱基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獲選賡續承作,請同仁參考運用。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4 年 2 月 11 日總處給字第 1144000269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 二、旨揭保險自本( 114 )年 4 月 1 日 0 時起至 117 年 3 月 31 日 24 時止,由凱基人壽獲選接續為公教同仁提供服務,為期 3 年。相關說明及投保計畫、加入表請逕至本府人事處網頁(網址: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機關業務/「待遇、福利」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給與福利處「福利文康」區或公務福利...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5-01-16 | 點閱數: 77
函轉有關公立學校教師罹患水痘,如經學校勸導居家隔離得否依教師請假規則核給公假一案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5-01-15 | 點閱數: 112
修正「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1.修正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調查小組之外聘專家學者應具備之資格條件及比例限制。(修正規定第 7 點)         2.修正縮短調查期程。(修正規定第 11 點)         3.修正職場霸凌之處置措施及檢討改善作為。(修正規定第 12 點)         4.新增主動告知員工協助方案機制。(修正規定...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5-01-14 | 點閱數: 65
公務員手作品之定義及得否販售手作品之判斷事宜,請依銓敘部 114 年 1 月 2 日部法一字第 11457794281 號令辦理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4 年 1 月 2 日部法一字第 11457794282 號函辦理,併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5-01-07 | 點閱數: 107
114 年農曆春節廉政倫理宣導 請同仁遇有具職務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飲宴邀約或關切事件等,除有「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 4 點或第 7 點第 1 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另請於主動填寫「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暨所屬各級機關、學校受贈財物、飲宴應酬、關切事件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後,向本局所屬機關學校協辦政風業務人員登錄報備。 檢送「114 年春節廉政宣導小叮嚀」(附件 1)及「114 年春節廉政倫理規範宣導標語」(附件 2)各 1 份。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5-01-06 | 點閱數: 50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為繼續照顧參加本基金人員,特與第一商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合作辦理「參加退撫基金人員指定用途貸款」,並延長申請期限至民國 115 年 12 月 31 日止。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 113 年 12 月 26 日台管財四字第 1132002547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5-01-02 | 點閱數: 114
114 年度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個別諮商輔導服務   有關 114 年度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個別諮商輔導服務,於本局與合格諮商所簽訂契約前之辦理方式,詳如說明。 說明: 一、 114 年度教師個別諮商輔導每位教師每年(非學年)原則以補助 6 小時諮商鐘點費(每小時補助 1,600 元)為上限,辦理方式如下: (一)契約簽訂前:教師於 114 年 1 月 1 日起至契約簽訂前自行至合格之心理諮商所進行諮商者,得檢據向學校申請諮商鐘點費補助,該項費用由各校(園)相關經費項目下支應。 (二)契約簽訂後:自本局與合格諮商所簽訂契約後(屆時將另案函知)應向... 觀看完整文章
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4-12-24 | 點閱數: 83
檢送「臺南市政府特約員工心理諮商機構一覽表」1 份,轉知所屬運用。 說明: 一、為賡續提供本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心理諮商服務,本府業與在地 9 所心理諮商機構(含心理諮商所、心理治療所)簽訂 113 年 12 月 1 日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合約,諮商鐘點費每小時新臺幣 1,600 元(含稅),由心理諮商機構按季申請撥款。 二、除前開 9 所特約心理諮商機構,同仁亦可選擇合格立案之諮商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