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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 人事室 | 2025-11-13 | 點閱數: 18

主旨:修正「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因公派員出國案件處理要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附旨揭要點修正總說明、對照表及修正後規定各 1 份。